各有关部门: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,2月21日至2月26日将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为期一周的期初教学检查。
一、检查内容
1.实验室运行状态检查,对各实验室耗材、药品、仪器设备状态和利用情况进行检查与分析,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处理并做好记录,确保实验设备正常运行,实验教学能够正常开展。具体要求见附表1《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验教学工作检查表》。
2.实验室安全检查,按照《合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,全面排查实验室危险源、特种设备、消防设施及水电门窗等,发现隐患及时整改,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和处理记录。严格落实《合肥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制度》,做好各项安全应急预案。
二、检查方法
本次期初检查采用二级学院(部)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,以各二级学院(部)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。
三、检查要求
1、开展期初教学检查,是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。各二级学院(部)要充分认识期初教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要精心组织、精心安排,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本部门的教学工作实际,制定出期初教学检查的实施方案,全面、负责地做好部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。
2、二级学院(部)在检查结束后,予以认真总结,形成总结报告。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安排、落实、检查的总体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,提出的整改措施,纸质总结经二级学院(部)院长(主任)签字,提交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。